关于公开搜集制售假劣肉成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

发布时间: 2026-05-14 18:37     作者: J9.COM·官方网站

  (二)出产取加工环节:未取得许可(登记)处置肉成品出产加工的点、利用来历不明、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加工食物;正在肉成品中超范畴、超限量利用食物添加剂,工业盐、甲盐、硼酸等)。以其他畜禽产物冒充牛、羊、驴、马等肉成品;以调度肉成品假充“原切肉”“鲜切肉”“纯肉”。